见习

在履德大律师事务所,培养新一代的大律师是我们最乐意为整个行业做出的贡献之一。我们以「刚正、卓越和务实」为核心价值观,并且通过我们的见习计划培养出符合这些价值观的优秀人才。履德大律师事务所的见习大律师将有机会在优秀的大律师带领下亲身实践学习,并在此过程中建立牢固的人际关系网络。毫无疑问,我们重视申请者的学术表现,但我们同样重视申请者的性格及其对讼辩和大律师职业的热忱。

我们的见习大律师委员会每年会集中处理所有见习大律师申请。申请人应在其计划开始其见习期前一年的 11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其申请。入围候选人的面试通常会在当年 12 月或是次年 1 月份进行,录用通知书则通常会在次年 1 月或 2 月发出。如无特殊情况,我们对在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申请将不予考虑。请注意,在筛选见习大律师时,以往参与过我们的短期见习计划的经验和表现,将会被纳入我们的考虑范围。候选人必须在事务所完成至少 2 个见习期(即 6 个月)。若提出加入事务所申请时,见习大律师未完成至少 6 个月的事务所见习计划,有关申请将不予考虑。

我们要求所有见习大律师的申请都使用我们的标准表格提交,并随附表格中要求的任何相关附件(扫描件或原始 PDF 格式)。请将所有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或有关于见习大律师安排的咨询提交至 pupillage@redechambers.com。

短期见习

我们培养法律人才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学生提供短期的见习机会,让他们体验香港大律师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更准确地说,体验作为履德大律师事务所成员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为此,作为短期见习计划的一部分,我们提供为期至少 2 周的短期见习机会,由一到两名事务所成员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

所有的短期见习申请均由我们的短期见习委员会每年集中处理两次。我们的暑假短期见习通常在每年的 6 月和 8 月之间进行。所有申请均应在同年 3 月 15 日或之前提交,录用通知书通常会在 4 月底至 5 月初发出。寒假短期见习通常在 12 月和 1 月进行。所有申请均应在同年 9 月 15 日或之前提交,录用通知书通常在 10 月底至 11 月初发出。

如无特殊情况,在前述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申请将不予考虑。请注意,如果随后在本事务所申请见习大律师职位,申请人之前参与过我们的短期实习计划的经验和表现,将被纳入到我们的考虑范围。

我们要求所有短期见习申请都通过我们的标准表格提交,并随附表格中要求的任何相关附件(扫描件或原始 PDF 格式)。请将所有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或有关短期见习安排的谘询提交至 mini-pupillage@redechambers.com。

本所大律师

本事务所的每位大律师都有自己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很多资深的大律师在本地甚至海外均已声名远扬,而我们年轻一代的大律师亦为业界的优秀代表。他们慎思明辨、积极进取且又平易近人。尤为重要的是,我们对于人才培养更是不遗余力,力求事务所全体成员在各个层面都能够卓尔不群。

黄旭伦 资深大律师
资深大律师

T: +852 2532 6702

E: horacewong@redechambers.com

履德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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